書目A,頁61~65
《第六章 衝突管理》
(p.61)
作者:Bill Topp
(譯者:hannahegg)
(譯注:文中關於裁判之術語,如official(s), referee, umpire等,並非特指某項運動,這些名詞在本文中,皆泛指賽場上之執法人員,作者為了增進文字豐富性而輪替使用,故而翻譯時不加以區別,一概以「裁判」稱之。)
本章學習重點:
-裁判的錯誤認知(misperception)如何導致衝突。
-參賽者所具有的潛在衝突跡象。
-「衝突管理方案」的重要性。
-如何屢行你的管理方案(management plan)?
「請別怪罪裁判,他已經盡全力了。」Kansas City的一個棒球場自1880年起即張貼的標語,為了因應越來越多激情的球迷。
〈衝突無可避免〉(Conflict Is Inevitable)
為了有效處理衝突,首先必須體認,衝突乃無可避免,當然我們也知道這根本是句廢話。兩個隊伍交戰的時刻,衝突就已經開始。情況有可能是溫和、易解決的,和諧收場,但其中隱藏了不少負向情緒,只是沒有表現出來罷了。要是衝突到了一觸即發的地步,困境必接踵而來,裁判常會因而感到沮喪而難以作出判決,成為眾人盛怒的焦點。
身為裁判,你要對競賽有一個正確觀念,那就是,你的工作重心在處理各種場上衝突。雖然人們並不用計分板來衡量裁判的稱職與否,適當地處理突發狀況,卻有助於提升裁判的自信。
常聽到裁判們說:「當你被噓的時候,你已經愛上這角色了」,事實也的確如此。觀眾總是對裁判發出難聽的尖叫聲、譏諷的言詞;教練、參賽者、賽事舉辦單位也是一樣,他們的風度只在開賽前,比賽一開始,所有參與者和追隨者馬上會換上另一張臉孔,醜陋二字或許可以形容吧。
場上的明星球員對任一隊伍皆有影響力,裁判不必取悅他們,不必與他們取得一一致的看法,因為你的目的不是在取悅別人。裁判是為了執行仲裁而存在,你惟一可以企盼的,是得到應有的尊重,而不是比賽誰比較得人緣。
觀眾和運動員對裁判發怒的原因不可勝數,但調查顯示,裁判並非是惟一導火線。只是生氣永遠易於體諒,這是人性弱點,我們生在一個處處責備的社會,即使那經常是不公平的。於是當我們探討處理衝突的方法時,必須先了解人性弱點所在。
(p.62)
〈與球員家長的衝突〉(Conflicts With Players’ Parents)
裁判有時也會因為他人的不當舉動而遭受責備,家長們會將孩子缺乏運動天分的罪過,轉移給裁判;甚至教練的進攻策略不奏效、球場上不當行為,都可能被轉移焦點,成為裁判的過錯。不僅如此,比賽終場時,人們會因渴望得到滿意的判決而失去理智,有些人本身就缺乏對判決的應有尊重,有些地方還有不可理喻的傳統──直接把裁判給請出場。
你可以假想一個畫面:小聯盟比賽中,一位家長看到女兒被判三振出局,他為了在鄰居前顧全自己的面子,而對裁判咆哮不已。他這樣難道就不丟臉嗎?難道真的能減少孩子的壓力嗎?能夠和孩子一起度過挫折嗎?他這種缺乏耐心的、自以為關心孩子的舉動,能夠讓他重溫過去的球員生涯嗎?難道他是要轉移對教練的怒氣,因為教練沒有指導好他的女兒嗎?難道是氣孩子的媽為什麼要把女兒送進球隊?家長內心的沮喪,通常是許多莫名因素的組合,例如他可能會想:唉呀這可能是女兒的第一個賽季;唉呀比數差那麼多,我們到底是落後還是領先?又或許他會想:比賽會不會打到最後一局?總之,孩子任何原因的失敗,家長都可能歸咎於裁判,因為他們是方便好用的出氣筒。
〈與球員的衝突〉(Conflicts With Players)
球員也是一樣,常出現對裁判的負面反應。一位負責任的球員,懂得觀察裁判的風格、個性、與能力,而調整自己的球風,他們真心的尊重執法人員。然而,某些球員,即使是極專業的運動員,也會責備裁判與教練。前Oakland Raiders隊的後衛(linebacker) Pat Swilling曾創下NFL被罰記錄,他說:「我聽說裁判曾找我老闆Al Davis談過,我從未待過比我們這一隊被罰更多次的隊了。你們都看到了,當對手犯規時裁判們總是不吹判,但我們連做個個雞毛蒜皮的小動作都不行。」這些愛責怪別人缺點的人,對自己的失敗總有無窮的藉口。他們尋找代罪羔羊,而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
有些高中生球員把裁判的權威,類同於警察或者學校師長一般。反抗是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的常見階段,尤其是他們容易憤怒。這些學生喜歡違反規則,而裁判執行規則,衝突由此而生。
再者,當有些球員認為裁判偏袒對手,判決不公平時,很容易把裁判推向眾人批評的舞台。裁判也是人,他們無心的錯誤很卻可能被解讀為評審不公。
(p.63)
〈與教練的衝突〉(Conflicts With Coaches)
教練也可能與裁判敵對,前Houston Oilers隊的足球教練曾經做了個有趣的比喻:「教練花費一輩子時間在思考如何擊退鱷魚,裁判只不過是另一隻鱷魚。」
教練與裁判之間,敵對關係的主要因素為:教練在意的是輸贏,裁判則否。教練們訓練球隊、設計攻守策略、熱切地培育主力球員,他們認為比賽不可能百分百公平。他們希望事情按照他們所預期的模式進行,希望老天站在他們那一邊。故而,他們寧可相信裁判誤判了,使得他們用同一個天平去衡量對手與裁判。少數教練更把自己的角色定義為裁判協調者或拮抗者,他們咆哮、哀嚎並狡辯,以求在場上佔到便宜。
有些教練辯稱裁判不負責任,他們會因為輸球而發火,於是當裁判做了一個錯誤判決時,他們便視裁判為不可理喻。以下是一位沮喪教練的典型哀嘆:「如果我搞砸了,可能會丟飯碗,但如果是笨蛋裁判的錯,聯盟也許說聲抱歉,裁判卻不會丟工作,他們至少該被制裁或申誡吧。」事實上,裁判同樣會因為犯錯而被免職,或者被聯盟除名,這一點,許多教練都不知道。
教練們絞盡腦汁,只為得勝。有些教練反其道而行,故意激怒場上執法人員,他們相信這種滑稽手段有時能夠達到他們的意圖。教練可以藉由對賽局的操控,顯示自己的魄力,或者激勵球員。但是,教練們這種激烈的誘導、取巧的舉動,都是不尋常的,這使得場上執法人員變成教練們的情緒抵押品,用來平衡對觀眾、球迷的不滿。
*案例:主場球隊無疑是群眾矚目的焦點,當他們打了一場糟糕的球,會怎樣呢?當裁判宣判了一個細微但正確的犯規,使得主隊球員因而離場,教練往往會怒而從休息區衝出,對裁判揮起手臂,並叫囂:「我想你那個『小不拉嘰』吹判是對的沒錯,但我走進場中就是要讓球迷和我的球員們知道,我正在為他們打抱不平!」教練「爭論」完之後,走回休息區,主場球隊竟真的因此挽回頹勢。
有些教練相信裁判的判決會受他們自己主觀期望所影響。舉例來說,一個戰績優秀隊伍的教練,會相信該隊能得到裁判們寬容對待,因為裁判們總希望能完成一項令人嘆為觀止的賽事。相反地,要是某隊是裁判心目中不怎麼樣的球隊時,該隊教練會假定裁判會因為他們名氣不夠響亮而忽視他們的實際表現。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當你期待麻煩來臨,麻煩就來了。」
教練們總是盡一切所能幫助球隊得勝,有時他們會脅迫裁判,或者乞求裁判。有些教練訴諸取巧之舉,他們在場上任何措辭,都是經過精密計算的。群眾很難不受這些教練們所聳動、煽動,許多教練熟習各式遊說手段,如同電視廣告影響觀眾那樣,他們是最好的推銷員。
無論這些心理策略是否奏效,裁判都不應妥協。其實當教練對某次吹判大呼小叫時,他們心理早知道裁判不會因此改判。他們打的算盤是,至少在大眾面前種下了懷疑的種子,而裁判可能因此而受影響,他們便可得到他們所想要的。
(p.64)
〈與管理者的衝突〉(Conflicts With Administrators)
競賽管理高層也可能輕視裁判人員,已退休的國家聯盟裁判Doug Harvey曾陳述如下:「多年來,人們總把裁判當成是郵差也可以勝任的工作,事實上,Joe Cronin(曾任美國大聯盟主席)曾經在會議上抱怨裁判。當時他明白地說:『你們最好看看這些東西……』同時拉出所有裁判們寫給他的申請文件和表格,『我乾脆找24個郵差來代替你們算了』,這的確是官方對裁判們的一種看法。」
官方領導者可以是裁判人員的最大支持者,也可以是最惡貶抑者。裁判需要競賽管理高層給予適當而安全的設備,需要他們處理執法設施,甚至控制觀眾、安排工作人員(諸如記錄員、球童、計時員),並提供賽後保安人員,以確保當比賽有疑義時的裁判安全。管理者對以上責任,能作到的程度不一,當他們有所疏忽時,裁判就得自行處理問題,並且要掌握事情發生的契機。糟糕的管理者通常會自暴其短,不必怕沒人發現。
管理者理所當然瞭解裁判的責任重大,但是他們與裁判之間的關係,似乎是傷腦筋的大問題。舉個例子來說,排定裁判班表非常耗時,要臨時更換裁判更是棘手,再者,聆聽他人抱怨裁判如何如何也不是個好差事。要是當他們面對預算審議委員時,裁判的薪資該核發多少,似乎也不是那麼輕鬆就能決定。
〈辨認衝突〉(Recognizing Conflict)
如果不能察覺衝動情緒的線索,就無法管理衝突。並非所有衝突都難以辨認,學習找出可疑的跡象,就能阻止衝突升高,無論那是發生在兩個團隊之間,抑或球員或教練的個人失序。總之,即時發現訊息,就能即時預防。
〈球員所顯露的跡象〉(Signs From Players)
感到挫折的球員經常口頭抱怨,或者以非口語的訊息發洩嘔氣。對這些口語、非口語的訊息深入了解,有助裁判人員適當處理衝突。
(p.65)
●球員的糟糕表現,明顯呈現他們的沮喪程度。如果他們場上表現出眾,幾乎不會聽到怒話從他們口中出來。要是表現不佳的是個明星球員,那麼抱怨可能會更多些。
●注意球員們的表情與肢體語言,也可以掌握情緒線索。對手耀眼的戰績、領先的光彩,往往是潛在威脅,可以改變人的臉部肌肉,例如僵硬的下巴,面對這種心理威脅,球員可能會提高自己的侵略性以改變戰況。此外,當隊員互相責難,也是重要的挫折訊息。
●切記要觀察並且避免賽後對球的碰觸,包含尾隨著撿拾足球或棒球。因為一般認知都是,人不可能同時注意兩種情況,不滿的球員可能趁機對裁判作出低劣的口頭、身體上的攻擊。
●比賽中要留意「報復」,舉個例,一個嚴重犯規之後,務必觀察盛怒的球員是否也來個報復性的犯規。部分球員喜歡採取立即報復,他們比較容易被逮到,因為裁判正在留意他們。有些球員會鬼鬼祟祟等到稍晚時機,就是為了避開裁判的眼睛。
〈教練所顯露的跡象〉(Signs From Coaches)
當教練對裁判不斷提出意見,通常表示他不是急了,就是想操控裁判執法。教練叫囂的音量也是個訊息。還有,他們的立即、侵略性的肢體語言。
●觀察教練對球員、助理教練的說話態度,假使他呈現氣急敗壞的樣子,下一個遭殃的可能就是場上裁判。
●肢體語言尤其重要。觀察教練嚴肅的面部表情,如散發怒氣的雙眼、扭曲而挖苦般的笑容等。當一位教練揮舞手臂或者使出裁判手勢時,他正在對群眾挑戰裁判的權威。
〈衝突因應方案:採取預防性判決〉(Planning for Conflict: Using Preventive Officiating)
要做一位優秀的裁判,要先成為一位具有決策能力的人。如同每位成功人物,優秀裁判也有自己的一套因應計畫。準備比賽通常包含了與參賽者的賽前會議,這是為了清楚表達比賽的規則、機制、場地規範以及犯規尺度。衝突管理方案雖然少被提及,但重要性不亞於上述諸項。
最好的衝突因應方案包括預防性判決。事實上,裁判們對於應付衝突所付出的努力,應該以預防衝突發生為主,而非勞心於已經出現的衝突。如果能夠阻止潛在負面情況的進展,當然也就毋須面對衝突場面了。因此,預防應當是裁判因應衝突方案中的首要目標,以下所述,就是預防衝突發生的基本技巧:
〈保持頭腦清醒〉(Clear Your Head)
裁判的首要挑戰之一,就是要專注於比賽,忘記自己生活中其他方面。當你正度過充滿壓力的一天,你務必學著擱置一旁,以比賽為重。充分準備,是你對比賽與所有與賽人員的責任。很多人樂於擔任裁判,就是因為這工作使他們有機會忘卻生活中的一切。
〈瞭解參與人員〉(Know Your Participants)
瞭解比賽的參與者,是預防方案的另一要項。這是「充分準備」與「產生偏見」的分界線。怎麼說?表面上你以為自己掌握了大部分資訊,你都已經準備好了,可是難面有些小細節,使得你所蒐集的資料對你反而造成負面影響。以下的例子,就是要說明資訊如何載舟、如何覆舟。
*案例:你可能被指派去吹判一場城市足球賽,因為你瞭解兩隊的競爭歷史,也知道他們有著不少新仇舊恨。你必須預設這場球賽比起一般足球賽,會有不少激動情緒產生。你可能早已從其他裁判口中聽說,去年兩隊比賽時,爆發了退場時的紛爭,而後威脅、報復事件便時有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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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部分見下一位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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