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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兼課的學校下學年度又要聘兼課、代課老師,很顯然的我被問了意願。起初還有些樂意,因為和這裡的學生們相處愉快,學姊對我也頗多照顧。
但是聽說,雖然同一個職務,卻不再單純,固定兼課之外,不定時的代課還說得過去,下學期竟然有附帶條件,其一是接手一個社團,其二是要加入健康促進團隊擔任籌畫執行的工作。
所謂的兼課或代課老師,不過是個以時計酬的工作,沒有額外加給,一個月上滿鐘點頂多兩萬多,同樣時數的正式老師卻是四萬起跳,既然沒有同等待遇,為何有如此多的限制?
當然,除了腦筋有點問題,沒有人會接這份工作,因此上面的附帶條件是「暗中」決定的,也就是當兼課老師獲得聘用後,才會知道責任之重。
某個開過課發會(還是什麼校內會議的吧?)的同事告訴我的,而我非常相信這項聽來的內幕,聽說,這間學校對老師不夠好。
我是個很好用的兼課老師,可以包辦所有剩下的健體課程,也可頂替各年級臨時請假的國文教師,教學組長跟我洽談四堂監考,到了學校才發現莫名的膨脹成滿堂,擔任國語文競賽評審老師,沒有人告訴我到底有多少津貼,我從來沒拿過薪水條明細,因為薪水總是自動變成同一筆,讓我怎麼也算不清楚。
同樣的事情,在我三年前的實習生涯中並不曾發生,當時覺得習以為常的待遇,現在覺得是天堂。
因為有天堂的存在,所以我選擇離開現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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