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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於2002/05/21)



2002年5月8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條文經過修改,表示台灣的不吸菸人口被尊重程度又高了一些,無論從哪裡看來都是好事。政府能夠因時制宜,不拘泥於成法,民眾的需求就能夠一點一滴被重視。



不是說吸菸族群就該遭天譴。



菸盒將禁止出現會誤導民眾的字眼,讓我想到今年三月的一則新聞,美國波特蘭市的一名婦女因為相信了菸商的廣告手法,認為淡菸比較不危害健康,最後仍罹患肺癌病逝,他的家屬於是一狀告到法院,向菸商要求賠償。沒想到成功了,家屬得到高價賠償金,政府也賺到更大一筆罰金。



重點是菸的濃淡真的具有不同的影響!我本來以為淡菸比較淡,尼古丁或焦油的含量也一定少很多,至少一定比濃菸健康,這是第一項迷思。事實上,每一種菸品的尼古丁含量都不相同,最高的甚至是最低的兩倍,但是它們的標示都是「濃菸」。我查閱文獻,發現同一品牌的香菸的尼古丁、焦油含量,淡菸大約比濃菸少了30%,也就是說,抽高級品牌的「濃菸」與次級品的「淡菸」,並沒有太大的差別,有毒物質並無減低多少!



第二項迷思,就是很多人認為抽淡菸可以減少有毒物質的吸收,甚至可以是戒煙的跳板。本來吸濃菸的人一時無法戒除,就改抽淡菸;女性吸菸者認為濃菸催人老,所以選擇淡菸。經過研究,這些人有的就肆無忌憚的大抽淡菸,有的需要加重淡菸量以滿足濃菸的癮,到最後,因為吸菸量的暴增導致吸收到的有毒物質凌駕原本的需求,更加不健康了。數據顯示,民眾改吸淡菸後,身體接收到的尼古丁量甚至可以達到原先吸濃菸時期的兩倍以上!



所以,我國政府能夠正視這個問題並尋求解決之道,無論過程多麼艱難都值得嘉許。美國的菸商廣告僅僅在法院裡討論的時候,台灣已經拿到立法院去三讀了,何等驕傲啊!



雖然,親菸商的立委仍是反菸立委的兩倍多;雖然,許多條文尚未詳細討論;雖然,有人說民間反菸團體有利益輸送嫌疑;雖然,菸酒公賣局仍舊是國營事業,但是,不是求快才有意義,只要今天能比明天進步,就足夠了。



我曾經好奇問一位吸濃菸的女性朋友,濃菸與淡菸的分別在哪裡?她告訴我:「就好像有人喜歡吃鹹一點,有人喜歡清淡,純粹是味道上的厚薄。」我又問,如果只有淡菸可以抽該如何?她要笑不笑的說:「把濾嘴拔掉,抽起來就差不多啦。」



我不吸菸,當然不知箇中滋味,可是朋友的回答令我驚訝,難道濾嘴是濃菸與淡菸的最大差別?關於這個問題,我找不到答案,問人也沒有好的解釋,可能這是菸商的秘密吧,說不定有不肖菸商,把濃菸套上一個過濾效果較佳的濾嘴,騙消費者說那是淡菸。若真有此事,那麼真該好好告他一狀!



很多事情其實不是片面的瞭解就能看到真理,例如少數能夠自律的吸菸者,或者平時抽淡菸的人,遇到無標示的菸盒,也許會因此變成濃菸的愛好者。從這個觀點來看,是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我連上菸酒公賣局和董氏基金會的網頁,試圖找出矛盾點,以及它們必須存在的道理。簡單的說,菸酒公賣局支撐了國家極為重要的經費來源,董氏基金會則是不吸菸者的戰友,它們的衝突與對立,有時候不是說解決就能解決。



至少,我國的菸害防制還是前進了一步,讓我們有了很大的省思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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