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02/08/06)



簡單的說,在外生活或者已經嫁為人婦的女兒,回家時帶走許多屬於原生父母家中的東西,就叫做女兒賊。更簡短形容的話,就是我現在的角色。



有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像潑出去的水,不可再依賴父母了,何況還有婆家要照顧,如果總是拿娘家的東西回婆家用,好比挖東牆補西牆,兩邊的關係可能因此產生危機,如果娘家不是只有你一個小孩的話,兄弟姊妹多多少少也會說話,到時候有了誤會,不知道有多尷尬。



當然,以上的狀況是指「已出嫁」,對於我這個「待字閨中」的女兒, 好像並沒有如此嚴重。所以,很「樂意」繼續當家裡的賊,每一兩個月回家一次,總是輕便的背包進屋,沈重的行囊離家。行囊裡頭多出來的重量,是我從回家的那一刻就開始搜尋的成果。舉凡罐裝飲料、水果醬菜、CD唱片、書本雜誌、衣服毛巾……只要是能夠用的,絕不輕易放過,通通塞進包包裡。



爸媽對於我的行為,從來沒有多說,每當我通知家裡回家日期後,老人家就會有意無意的將冰箱填滿,廚房也會堆起一袋一袋的超市折扣戰利品,那或許就是我之所以能每次尋寶,都能有所斬獲的原因,爸媽知道也願意讓我繼續作個女兒賊。



女兒賊當久了,發現這角色並不輕鬆,因為倍感沈重的,已經不只是背袋裡的南北雜貨,而是加上了父母的親情愛心。兩者的份量更是不斷地在改變,總覺得抽象的心意已經重於肩上的旅行背袋。或許,這就是所謂甜蜜的負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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