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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數字後面加上「時」、「分」表示時刻。
「分」前面的數字是2,5,7,9時讀「ふん」; 1,3,4,6,8,10時讀「ぷん」
1時=いっじ 6時=ろっじ 8時=はっじ 10時=じゅっじ、じっじ
詢問時則用:なんじ(幾點)、なんぷん(幾分)
2. 在表示時間的名詞後加助詞「に」,表動作發生的時間。和瞬間動詞一起使用。例:6時半に起きます。
「に」欲在表示時間的名詞和有數字時,否則不用。表示星期時可用可不用。
例:日曜日(に)日本へ行きました。
3.句尾的「ね」,作用在添加說話人的情緒。說話人對對方同情的心情,和期待對方同意的心情都包含在「ね」裡。在後者,「ね」有確認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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