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了大學之後,每年都得搬一次家。



說實在,把所有的東西重新整理一次,所花去的時間與精力,不亞於一次繁重的期末考,若非不得已,我也不想搬。


大一到大四,每年抽一次宿舍,抽到原寢的機率幾乎是0.000001,全宿舍的人都一樣揮汗如雨,這點倒是公平得很。唯一不同的是,長的漂亮、很有男人緣或者已經死會的女生,可以只負責指揮東西南北上下左右負責買涼的負責說加油快搬完了!我這類自立自強慣了的人啊,總是自己打理一切,爹娘偶而來關心一下罷了。想起升大四那年,我從本部搬到分部校區,打包裝箱自己來,洽談租車公司自己來,本來連開大貨車都要自己來的,要不是那家租車老闆深驚我把他的愛車撞爛,破格降價親自出馬開車,台北市的交通大概會因為我要搬家而癱瘓,只能說租車老闆極具遠見啊。



大五實習那個暑假,我搬了兩次,一次從景美附近搬到內湖,一個月後從內湖搬到台北車站附近,那一個月我瘦了些。


這次,我要從台北搬到高雄,六年內的第七次搬家,也是最遠的一次,很多東西都捨不得丟,但也都狠下心裝進了垃圾袋。關於鄉愁,能不能像丟東西一樣?我不是台北人,但台北是我第二個家,很多記憶仍舊鮮活,引人回想。也許我應該把鄉愁裝進行李袋,一半家鄉一半台北,這樣的重量,我應該負荷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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