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開揚:〈從術語學論「韻」和「韻部」的定義〉,《語言文字學》,2004第10期,頁35-42。



中國古代沒有「科學學」和「術語學」,甚至也沒有「形式邏輯學」,因而術語混亂是普遍缺陷。例如文字學把「造字法」和「用字法」混為六書。比較起來,傳統的漢語音韻學術語就更為混沌,這是音韻學成為「絕學」之一因。現在,雖然許多基本術語都得以正名,但是「韻」和「韻部」的內涵仍有「同名異實」現象。



王開揚於文中羅列沈祥源、揚子儀《實用漢語音韻學》、李新魁《漢語音韻學》、王力《漢語語音史》……之說法,並加以解析,論述在這些學者的解釋中,有不少支唔其辭、語焉不詳,其實簡單可解的概念。術語詮釋的失當,造成著者與讀者溝通上的鴻溝。



對於造成「韻」和「韻部」混亂的原因,從歷史分析可看出:

一、從一開始就是以「部」作為單位、作為概念的。

二、平上去入四個聲調,是六朝時沈約、周顒等人發現的,隋唐編韻書時已有這「科研成果」可供利用,而上古音則沒有這項資源。



在許多資料整合之下,王開揚為以下術語下了注解。

一、韻類:韻頭+韻腹+韻尾+聲調,韻類是「韻」系列中最小的單位。

二、韻:韻腹+韻尾+聲調。

三、韻部:韻腹+韻尾。

四、韻基:王氏認為無須建立此單位,因為(一)我們應盡可能用現成的術語解決問題,能不創造新術語就不創造。(二)耿振生沒有考慮到利用韻尾性質的「區別性特徵」原則。(三)現代漢語的某些方言,入聲調分別分化為二到四個,這和舒聲韻部配上平上去轉化為「韻」的道理是一致的。(四)「韻基」是備取性質的,在「韻類」、「韻」、「韻部」、「韻組」、「韻攝」的單位序列中不能佔有一個位置。

五、韻組:韻腹相同+韻尾同部位。

六、韻系:王氏認為應以「韻組」來代替「韻系」之說法。

七、韻攝:韻腹相近+韻尾相同。



王開揚在論考「韻」與「韻部」的術語定義變遷時,順便為讀者清楚界定了韻的相關術語,給予聲韻學入門者極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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