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袋中的一個紅色匹克(pick,又叫彈片),是我到樂器行選購的,大概是大一下學期的時候吧,好久了,帶在身邊,只為記念彈吉他的日子。



可惜現在不彈了,不然那與友人們圍坐一起哼哼唱唱的畫面,不會成了褪色照片。



真的很喜歡音樂,但我徘徊在邊界上,老是沒有跨足其中的緣份。小時候沒錢學鋼琴,國二才厚著臉皮跑到音樂老師家學,高中時候因為課業壓力而放棄了。其實同一段時間還愛吹口琴,嘴角磨破的血盆大口充滿腥味,那味道幾乎已經遺忘了。



大學時候愛上吉他,幻想著有一天能帶著吉他到處流浪,唱著漂泊的歌,譜出屬於自己的生命之曲。吉他是個很奇妙的樂器,依配件不同,奏出的樂音可大可小、可濃可淡,可以狂野奔放也可以輕柔平和,我喜歡它的多變,可以彌補我個性上的單調。



那時我經常用右手拇指與食指輕夾住我的紅色匹克,在藍色或棕色的兩把吉他上刷呀刷的,手掌常帶著弦油、琴蠟的味道,左手指的厚繭是用一首一首歌堆積出來。彈吉他不應該有束縛,喜歡身上穿T-恤、短褲,冬天則常常是帽T、牛仔褲,頭髮能亂就亂,這樣搖晃腦袋的時候特別有感覺,可我也說不出那是怎樣的感覺,有點像被冰涼的瀑布垂直沖刷,刷!把壞心情通通刷走。



胖大的吉他不好天天拖著跑,一片小小的匹克可以;寄居在外不好把任性的噪音帶來帶去,記憶可以。匹克和關於吉他的記憶都很微不足道,於是它們可以在我的筆袋裡待著,一點都不重。



200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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